1、根据学校发展计划和校舍建设维修需要,会同有关部门编报学校校园建设 (维修) 总体规划,编制和报吗,批建设及维修项目的计划(设计) 任务书。

2、负责项目建议书、可行性研究报告、初步设计方案的报批工作。

3、根据上级批准的总体计划任务书或单项工程计划 (设计)任务书,办理规划设计许可证、施工方案审批、开工审批、办理投资许可证和建筑许可证等项目前期工作。

4、负责项目的招标工作,把好招标文件编制关。

5、协助组织竣工验收,根据要求组织项目竣工报验及消防、卫生防疫、人防等各项专项验收。

6、编制年度财务计划,催集、存储、核付各项资金;办理工程款、材料款的拨付和结算;做好财会工作,按规定填报统计、财务报表;办理交付使用财产手续和退扣押金手续;办理工程预算初审和决算的送审。

7、按基建资料归档的要求,做好各项建设项目资料的收集、整理和立卷归档等工程后期工作。

8、负责校园建设处办公室及文书工作,负责部门车辆的管理。

9、负责科内其余的工作,完成处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1、参与编制设计任务书(设计要求),委托方案设计、地质钻探,协助工程前期审批,联系图纸工作,根据需要承担部分小型或配套工程的设计。

2、负责施工场地 “三通一平”等前期准备工作。

3、按招标投标法规定,参与施工招(议) 标工作,组织编制标底和配合解答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,确定施工队伍,签订施工合同。

4、全面负责施工管理。审核施工单位的场布图、施工方案和组织设计,检查施工质量和进度;督促施工单位文明施工;协调设计、施工、质监、监理等单位和土建、水、电、设备等工种的关系,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;签发技术业务联系单,做好隐蔽工程验收和纪录;参与组织竣工验收和办理交付使用财产手续。

5、按工程需要和合同,组织设备、材料的订货、采购、提运、保管和供应。

6、做好已竣工工程保修期内工程的回访、保修工作,协调施工单位保修期内的维修工作。

7、负责科内其余的工作,完成处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1、征集并汇总整理学校各相关部门维修需求,参与制订校园专项维修计划。

2、按维修计划制定维修方案,组织、实施、审批小额维修项目。

3、列入校园维修专项并由校外单位实施的小额维修项目,负责编制询价文件,通过三方比价确定施工单位,审核维修工程合同,并做好合同签订管理工作。

4、监督维修工程质量,合理安排维修工程进度,督促施工单位开展安全文明生产工作。

5、审核维修工程工程量,严控工程造价。

7、进行小额维修工程竣工验收。

8、负责维修工程保期内的保修工作。

9、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